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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宣传周丨《民法典》法官说法 · 带您了解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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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8 21:07:11 打印 字号: | |

        《民法典》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通俗的理解就是在不改变住宅所有权的情况下,居住权人通过与所有权人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取得一定期限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设立的意义。首先居住权的设立可以实现保护弱势群体的社会属性。居住权可以满足弱势群体对房屋的需求,使得诸如老人、离婚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的弱者,居者有其屋。例如,夫妻离婚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房屋是丈夫的婚前财产,而妻子在离婚后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立即找到合适的住房搬离,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为妻子在原居住房屋里设立一定时期的居住权,以满足妻子的居住需求。其次居住权的设立可以实现房屋的价值最大化。例如,在以房养老的事例中,老人在生前可以将所拥有的住宅变卖,同时在住宅上设立居住权至其去世,这样将去世后的钱拿到生前来花,既可以改善生活状态,又保障老有所居,较好的解决养老与居住的矛盾冲突。最后居住权的设立可以完善多元住房保障体系。例如,保障性住房里的公租房、廉租房,由于租用的债权性质导致房屋租赁的稳定性,对抗性差。承租人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以物权的属性来保障权利人稳定的居住利益,并赋予对抗第三人的强制力,形成一种较为稳固的居住形式,从而有利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居住权的设立是基于居住权人与所有权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所以一份完整有效的居住权合同是实现居住权的基础。因此,居住权合同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住宅的情况,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等主要内容。


         

         
        来源:昌黎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
        责任编辑: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