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时评
        以法律文明推动“文明共享”
        分享到:
        作者:刘如敏  发布时间:2017-05-18 16:28:16 打印 字号: | |

        共享单车不是私人物品。其共享的特点决定了,在使用时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守住文明底线。

        一则“北京老人怒斥小伙损坏共享单车”的视频在网上热播。随即,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依法对视频中的嚣张男子进行了处罚。此外,西城、通州警方也发布消息,查处了多起破坏共享单车、霸占共享单车的案件,对嫌疑人均处以行政拘留。

        共享单车的出现,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同时,也解决了很多中短途出行者的交通问题,唤起很多人“自行车王国“的儿时记忆。然而,私自上锁把共享单车变成“私家专车”,随意损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却让人们大呼“不文明”。显然,这不仅逾越道德底线,而且涉嫌触犯相关法律。以多地出现的共享单车私自上锁问题为例,违法性质就很明显。正如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戴福所言:“如果是损坏单车后占为已用,定性为盗窃罪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无论从行为人霸占使用共享单车的目的看,还是从行为人利用暴力手段拆除共享单车上的电子锁具、二维码和条形码并加装私人锁具的手段看,都符合盗窃公私财物罪的要件构成。

        让一些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无疑会让使用共享单车时有不文明行为的人感受到空前的压力,进而对不文明的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有所收敛。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明白这样的道理:共享单车不是私人财产,爱护共享单车是每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如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