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的人想当“网红”,竟然疯狂到不顾一切。近来,媒体关于奇葩“网红”事(案)件的报道接二连三:先是重庆一个小伙子为了通过网上直播一夜走红,冒死去捅马蜂窝。结果,被马蜂扎得住进了医院重症监护室,险些丢掉性命。随之,安徽省淮北市男子苏某为吸引粉丝,突发奇想,实施盗窃作案并直播盗窃过程,被警方刑事拘留。然后,是四川绵阳涪城区五个十几岁的少年为当“网红”,将视频传上网获取点击率,持刀互砍,被警方控制。
这些为当“网红”而自导自演的奇葩事(案)件,实在荒唐可悲,尽管行为方式不同,但都反映出同一个问题:网民究竟应该当什么样的“网红”?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红”这个名词应运而生。什么叫“网红”?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里获得公众关注的各式各样的“红人”。早期的“网红”多是论坛、帖吧里网络文学写得好,点击率高,深受网友追捧的人。此后,微博大V在自媒体时代风起云涌,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更多自媒体平台出现,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自媒体,给网民争当各种“网红”创造了更好的机会和条件,许多青少年由以往的“追星族”转向了创“网红”,围绕“网红”产生的正能量,展现了广大网民的聪明才智、人生价值和社会发展进步,令人欣喜,同时由此衍生出的黑灰色产业链和违反法律道德的奇葩低俗事(案)件带来的负能量,也令人担扰。
笔者认为,在当今这个追求梦想的时代,每个人都握有自己的“人生剧本”,梦想当“网红”并无不可。但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网红”不能突破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法律和道德。一个人要当什么样的“网红”,是由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思想决定行动,价值取向决定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社会需要的是遵法守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带给我们精神鼓舞的“网红”。那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涌现出来的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英雄模范人物都应当成为“网红”,对普通群众中那些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通过要网络媒体宣扬,也能够成为“网红”。这样的“网红”,引领社会正能量,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做到长红不衰, 变成一种精神力量,激励人们不断向前。 而那些违反法律和道德,靠着搏出位,露身体,夸张的言行被“炒作”出来,或者像上述案例用直播捅马蜂窝、盗窃、持刀互砍等违法丧德行为制造出来的“网红”,是万万要不得的。这样的“网红”,实际上是“网黑”,不仅断送自己的前程,而且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被人们所唾弃。
那么,怎样做才能成为“网红”呢?无数事实证明,真正的“网红”,是为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怕流血流汗干出来的,拼出来的,不是“制造”出来的,不是靠“碰瓷”碰出来的,也不是靠炒作营销出来的。大家熟知的奥运选手傅园慧在里约奥运会上,以总成绩第三游进女子100米仰泳决赛后,接受采访时的每一帧画面都是天然表情包,她用“洪荒之力”说自己没有保留。这之后,她迅速在网络上走红,而“洪荒之力”作为一种拼搏精神也成为舆论场中的一个高频词,可谓实力圈粉。傅园慧成为“网红”,势必感染更多人热爱体育、拥抱体育精神。这一事例表明,每个人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在平凡的岗位坚持努力实干,当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于拼搏,就有可能获得成功,成为“网红”。而那些没有底线、缺乏教养、投机取巧、沽名钓誉,以为弄点动静,然后再搽脂抹粉就能当上“网红”的人,是永远成不了“网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