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河北省邢台、井陉等地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民动员,集聚一切力量,迅速投入抗洪救灾行动,积极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从中涌现出许多英雄人物和动人事迹,真是可歌可赞。
但笔者发现,从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言行,如社会上有的人不积极参加救灾行动,却对带头组织抗洪抢险的党员干部和向灾区捐款捐物的爱心人士“挑刺”,说三道四,称其为“作秀”、“出风头”;有的人对抗洪救灾中的好人好事视而不见,却专找一些负面消极东西传播宣染;还有一些未受灾的人不是帮受灾户排忧解难,共度难关,而是袖手旁观,还争要救灾物资等,这些现象应属于抗洪救灾的“杂音”,必须坚决剔除。
这次严重的洪灾是一场大考,它折射出了每个人的好与坏、美与丑。在大灾面前,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各界人士,也无论是什么身份还是从事什么职业,都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义无反顾地自觉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做到先人后己,冲锋在前,舍小家,为大家,哪里有灾情,就在哪里战斗,为灾区多做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大灾显大爱。当一些灾民房屋倒塌,粮食被淹,无家可归、无粮可吃的时候,我们理所应当伸出援手,献出爱心,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尽快从废墟中重新站立起来。这些行为不是“作秀”,也不是“出风头”,而是实实在在的扶贫帮困之举,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予以支持和提倡,并对说风凉话的人进行批评教育。
宣传舆论对公众的思想和行为影响极大,一条正面信息能鼓舞人们健康向上的斗志,一条负面信息也能扰乱人们的视听,产生很大的负能量。因此,各级传统媒体和电视、网络新媒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报道,对救灾新闻稿件严格把关,多宣传各地抗洪救灾的经验、做法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让社会充满正能量。现在已进入自媒体时代,广大网民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也要严格自律,积极采发对网友富有教育意义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对社会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东西不写、不拍、不发,坚决拒绝负能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管,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处置,决不能让有害信息危害社会和公众。
在每个灾区,灾民受灾轻重程度不同,应当发扬自救和互助精神,受灾轻的户主动帮助受灾重的户,受灾重的户希望有外援,但不要完全依赖外援,最主要的还是坚定信心,以自救为主。救灾物资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的爱心物资,是送给灾民的救命救急物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对受灾户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时把救灾物资发放到真正的灾民手里,防止出现平均分配或受灾户得不到救济,反而让未受灾户领到救灾物资的怪现象。
我们深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主旋律,剔除各种不和谐的“杂音”,发扬“泰山压顶不弯腰”的精神,攻坚克难,不懈努力,就一定能够夺取抗洪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