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制度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的制度,是以鉴定人出庭制度为前提,旨在保证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规范运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下的诉讼制度改革,专家辅助人制度需要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诉讼地位而言,专家辅助人是区别于鉴定人、专家证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辅助人,其参加诉讼的作用是对审判权的制约和对诉权的保障。同时,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合理定位才能界定专家辅助人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利义务。其中,鉴定人出庭是保证法庭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重要途径。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与辅助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可分割,两者互相依存。鉴定人出庭制度是专家辅助人制度存在的基础,没有鉴定人出庭,专家辅助人就没有参加诉讼的必要;同时,没有专家辅助人参与的鉴定人出庭制度没有实质意义,专家辅助人是制约鉴定意见的必要角色,也是推动庭审实质化的主要参与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专业分工更为明确,涉及的纠纷种类日益增加,必然会涉及到需要各种专门知识解决的专业性问题,这些证据已成为诉讼中越来越广泛的定案依据。由于法官对专业知识学识的有限性,难以对专业问题进行客观公正判断,即便是作为专家的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做出的鉴定意见也可能存在问题。当事人因专业知识的能力所限,也难以对鉴定意见提出针对性的质疑,这就导致诉讼很难进行下去,造成诉累。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到诉讼中来对诉讼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说明,协助当事人解决诉讼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这不仅有利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且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
一、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关于“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律没有规定称谓。最早在2002年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出现,而且在最高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组织编写的司法解释中已经赋予有专门知识的人一个特定的称谓“专家辅助人”。实质上,专家辅助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有尝试。1998年福州市中级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审理的“lP电话案”被视为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的初次尝试。2002年相继颁布《最高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关于民事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与《最高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对专家辅助人制度作出了规范。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实务中也取得一定的积极效果。比如在一些涉及复杂的专门性问题的案件中,专家辅助人的出庭即使得鉴定意见有可靠性,又帮助当事人和法官更准确地理解那些专门性问题,使之能够获得足够的可信性。但是,由于两大证据规则对此程序并未明确规定,就使得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较难发挥应有作用。
在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产生最早见于2002年的《最高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该条文正式确立了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该制度的明确得益于民事诉讼审判的改革成果,即在原有的大陆法系鉴定制度的基础上,我国借鉴了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做法。
2012年《民事诉讼法》将上述制度吸收入法,作为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如果说法律规定鉴定人出庭是对当事人形式上的保障,那么专家辅助人则是给予当事人质证权实质上的保障,专家辅助人的出庭是保证质证效果的必要条件。
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所聘请的专家辅助人所发表的意见,等同于“当事人陈述”。第122条、第123条对《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从关于专家辅助人的申请、活动方式以及有关费用承担,专家辅助人询问及活动范围进行了细化。2015年《最高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就因果关系、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可以准许。前款规定的专家意见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由此,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得以较为规范地确立,辅助当事人在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时有效行使权利。
二、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专家证人、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一)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的区别
我国的鉴定人制度经历了职权主义下的司法鉴定启动模式,到现今的以当事人申请为主,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依职权启动为补充的模式。过去司法鉴定活动更多地被定位在国家司法权力范围时,鉴定人并不出现在诉讼中。法律虽然规定了鉴定人员属于其他诉讼参加人,但诉讼中更多以鉴定机构的形式出现。随着法律规定了鉴定人的出庭义务,鉴定人的主体地位得以显现。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是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接受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委托,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自然人,如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环境污染类鉴定人。两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参加诉讼的程序不同,鉴定人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或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依职权指定,专家辅助人则是由当事人申请出庭。2.诉讼权利义务不同。鉴定人有了解案情的权利,包括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和询问当事人、证人的权利,同时鉴定人在必要情形下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专家辅助人则是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专家辅助人不参与专门性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3.诉讼地位不同。鉴定人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对专家辅助人没有明确规定,仅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二)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的区别
有学者认为,专家辅助人等同于专家证人,理由是:第一,专家辅助人在形式上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类似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对因这类人员出庭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该申请的当事人负担,且由当事人聘请出庭,完全属于当事人的一种任意行为。第二,我国立法中将鉴定人视为中立的人,实践中却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做法,视鉴定人为证人。所以,专家证人和鉴定人两者本质上并无不同,具有同构性。专家证人是证人的一种,而专家辅助人不是证人。专家证人属于证人范畴。我国已经遵循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确立了鉴定制度以协助法庭和法官完成对事实的认定,没有必要再建立专家证人制度。相比较而言,专家辅助人不具备辅助法官认定事实的功能,其最大的庭审价值在于辅助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质证。
(三)专家辅助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诉讼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范围内代为民事诉讼的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后果归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法律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而设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则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根据诉讼需要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诉讼活动代理,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由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法定代理人或是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即诉讼代理人可以替代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专家辅助人则重在“辅助”:1.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范围小于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全程参加诉讼,专家辅助人仅参与专门性问题有关的庭审。2.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形式少于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起诉、应诉,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出庭、提出回避申请、代为上诉等诸多诉讼行为,专家辅助人仅是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三、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职责。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专家辅助人的首要职责是对法庭负责,对科学负责,而非对当事人负责。这一要求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应借鉴《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有益经验,增设专家辅助人为其他诉讼参与人,明确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将这一首要职责和专家意见的可采性直接挂钩。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位专家辅助人违反客观中立义务,出具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专家意见,其证言将不具有证据法上的可采性。
(二)建立专家辅助人才库。
第一、专家辅助人的遴选标准必须高于鉴定人的准入条件。
第二、由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建立人才库。
第三、专家辅助人的遴选程序应遵循自愿原则。
建立完善的专家辅助人才库,既有利于对专家辅助人的规范化管理,防止无序竞争、恶意诋毁同行名誉等行为,还有利于当事人正常聘请专家作为辅助人,可以告别现在的当事人往往通过托关系的方式寻找辅助人的“人情鉴定”局面。而且,即使当事人不懂得如何聘请专家辅助人,法官也可以引导当事人从完善的专家辅助人库中挑选。
第四、专家辅助人应有相应的淘汰制度。
在严格限制专家辅助人资格的同时,如果某位专家在被当事人聘请为专家辅助人后,故意从事了一定的法律禁止性行为,或者违法了司法鉴定职业行为规则,严重背离客观中立立场,给当事人或法庭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的,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还要将该专家从辅助人库中除名,从此不得再进入专家辅助人库。
(三)强化专家辅助人自律性的职业规则。
第一、明确鉴定的中立性原则。
鉴定的中立性原则同样也适用于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并不像单纯的科学家那样有很多行动的自由,专家受雇于当事人后的行动已经不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意愿,而是取决于他们在实际鉴定中所能掌握的资源、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其它外界因素。
第二、确立鉴定的利益冲突原则。
实践中需借鉴其它国家的成熟做法,我国也应尽快建立系统的司法鉴定职业行为规则,尤其是对于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因利益冲突导致专家背离科学精神、违反客观中立义务等现象,要建立相应的利益冲突原则,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