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以至于很多人对乘坐各种电梯产生了心理阴影,微信朋友圈里,有各种搞笑的表演,与其说是自嘲,不如说是无奈。想象一下,出门在外,一不小心就要被各种隐患、漏洞、疏忽伤害甚至吞噬,这个社会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电梯吃人,是产品质量的问题,也是管理的问题,是血淋淋看得见的。可另外一种吃人,却吃人于无形,吃了人还要披上各种美德的幌子,甚至大肆宣扬,恍然让人觉得回到了鲁迅所批判过的那个“礼教吃人”的世界。
被拐卖到河北曲阳下岸村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受尽磨难后成为该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这则九年前的新闻被网友翻出来,在各社交媒体热议疯传。一个原本自身需要被解救的对象,2006年被评为感动河北人物,2007年事迹被拍成电影,2013年当选为最美乡村教师。这一切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不是反讽。
如果说郜艳敏心理已经发生了转变,适应了新的生活,大概也是被逼无奈的成分居多,因为她也曾无数次出逃,但却仍然脱苦海无术;如果说她是向善向美的,没有人不会同意,但美化她的经历,把她包装成以德报怨的楷模,只能说是一种残忍,说是杀人不见血,也不为过。
确实,心理学上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之说,把不堪的经历转化为对平稳生活的向往,也许也是郜艳敏的追求之一,但绝不能为当年的犯罪行为找到宽恕的理由。离开故土,和家人分离,对任何一个有正常情感的人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甚至可以说是地狱。难道就可以因为她的不再挣扎,就将之美化成“天堂”?
可以看出,主导此事件的有关方面,道德观和价值观都是扭曲的,甚至是反人类的,不仅漠视了基本的人性,还要在一个弱者的伤口上舔血。
不管此事如何发展,郜艳敏都是一个受害者,虽然有关部门出示了一份有郜艳敏签名的信,称“现在想平静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平静的生活可能确实是她想要的,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一再容忍在此名义下将过往一笔勾销。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在7月29日发微博表示: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责。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郜艳敏迫于现实的无奈选择,和对所谓她善良无私的道德“绑架”,是两回事,应该从不同的层面上予以反思。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先生要是地下有知,恐怕也要感叹,仁义道德的内容在变,吃人的本质却没变。
有网友犀利地评论,这个世界,难道就让一个弱女子负责“受难”,而作为看客的我们,却只需要负责“感动”,还有比这荒谬的事情吗?
在被“赞歌”掩盖的是非不分甚至纵容犯罪下,法律必须站出来说话。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刑事责任将作出新规。需要救赎的不仅仅是郜艳敏,还有这种被扭曲和玷污了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