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根据草案,北京将建设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院前医疗急救产生的医疗服务费将纳入医保报销。(7月25日《新京报》)
急救车费用拟纳入医保报销,这对于患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因为这不仅保障了患者的利益,不再为急救车费用的“天价”而烦心,不再为无钱付急救车费用而耽误治病,更重要的是能够证急救的“公益性”。
急救的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其本性属性就是“公益性”,虽然从现实来看,无法取消急救车费用,但其价格却必须要回归“平价”收费。可事实上,笼罩在急救车费上的悲剧却发生不少。沈阳曾产生一笔天价救护车收费——跑了仅9公里,收了患者18项费用,共计1670元;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曾被报多收1680元;湖南茶陵县救护车被曝“3公里要价千元,价格没谈拢耽搁病人致死”……屡屡出现的天价急救车费用,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了一门利润丰厚的生意。这让人惊恐万状。现在全国不少地方均出现数量惊人的“山寨急救车”,一边是“天价收费”,一边却是草菅人命,生命无法得到保障。试想,如果不是利润丰厚,监管盲目上,怎么会吸引那么多“山寨急救车”参与其中?
“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过去只知看病难,现在更知急救贵”……天价急救车费暴露出急救服务中的两大问题:一是急救诊疗收费不透明,缺乏必要的标准;二是急救服务的公益性定位模糊。而解决之道,则在于保证其“公益性”,显然,将急救车费用纳入医保是必由之路。
急救车是“救死扶伤”,而非“趁火打劫”,但由于定位的模糊性,再加上制度的缺乏和监管的缺位,这使得经常性地出现“急救车费”问题,而每一次出现,均是一场灾难性的伤害。在救治生命面前,容不得金钱至上的救护,更容不得为了钱而丢弃生命的荒唐发生。但如果仅仅停滞于媒体的曝光和谴责,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唯有从制度上给予解决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杜绝天价急救车费的出现。
让人遗憾的是,急救车费用纳入医保还只是停留于“北京版本”,这需要上升国家层面,让更多的患者受益。对此,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