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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底替考所对应的社会现实更值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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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发布时间:2015-06-08 16:08:39 打印 字号: | |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6月7日)是2015年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第一天。下午传来的媒体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充当替考者的新闻,其轰动性显然超过了高考本身所生发的种种其他新闻。

        替考事件本身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记者卧底替考组织才是最大的亮点。替考事件,不是以此次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冒充抢手为首次,相信也不会以此次事件为末例。去年,媒体曾报道了系列替考事件。发生在河南的替考事件中,替考者考出重点本科线的成绩可得5万,即使因意外进不了考场,也仍能拿到1万元的酬劳……相关报道内容在核实确认后,已经向替考者和被替考者两地警方报案。

        但是,以往的这种媒体曝光即使有画面,可谓“人赃俱在”,其调查处理结果仍不脱大事变模糊,小事变乌有的结局。类似于替考组织内部如何运作等关键性证据,靠采访转述、甚至靠视频画面,都很难砸实。而相关查处,也正是利用关键性证据难以落实的特点,“抓小放大”,高调处理替考者,用以遮盖被替考者运作替考行动的种种社会关系及其打通手段。正是这种社会关系及其打通手段,才应该是调查和查处的重点所在。替考事件越来越多,替考越来越组织化,替考组织运作越来越顺畅,都说明有涉替考的社会关系及其打通手段越来越有效。

        所以,媒体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实是“被逼”无奈。非此则不足以把替考事件的关键性证据掌握在手,亦不足以去疑问以往对此类事件的查处是否过于粗糙和随意。这就是媒体记者卧底所对应的社会现实。因此,记者卧底“参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用“以身试法”的方法固定证据。这种方法与其说是媒体在为考试制度充当价值守护者,进行所谓“监督”,还不如说是为那些有责维护考试制度保持公平和公正的政府部门提出了应该如何行动的问题,并以身做出了示范。记者卧底替考组织的结果,将使有责部门在查处替考事件时,面临远比以往更加逼仄且公开的外在约束,模糊处理的可能性变小。

        能够运作成功替考的被替考者及其家庭,用以往报道中提到的高考替考组织者的话说,“来找的都是有钱的、当官的孩子”。有钱的,当官的,这两者,一用金钱,一用权力,都是用不公平的手段来攫取社会资源。有钱人的孩子继续有钱或当官,当官人的孩子继续当官或有钱,这种现象并非不可以。但是,如果这种社会现实是以非公平、非公正和非正义的途径而达致,则考试这条相对最开放、最公平的社会流动通道也成了纯粹的摆设。

        在上述替考事件中,一个有意思的社会现实引发人们思考。据报道,某被替考者来自山东,其父在上海经商。按说,有钱运作替考的人,想必至少是在生意上小有成功之士。从山东到上海,从世代居住的农业县到国际大都市,正常情况下,这样的人应该已经完成了身份意义上的社会流动。并且,具有这样身份的人,已经完全可以把这种身份传递给下一代。这就是说,据有这种身份的人,其下一代的社会流动渠道已经不止高考一路,不必以非法手段来谋取通过高考的身份转换。

        其实,谁都知道,在中国当下,一个山东人在上海经商,并不一定意味着其身份转换的完成,其后代也仍然要通过“独木桥”去谋取大都市的身份。这当然不是其以剥夺别人“过桥”机会为代价而“过桥”的理由,但这个现实,却无异让考试制度负载了更大的社会公平责任。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马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