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心目中法官不仅是法律的代言人,更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相比其他职业,社会各界对法官的人格有着更高的期望和要求。西方有人这样描述:法官是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可见法官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的神圣地位。党组提出践行司法为民、塑造法官人格,应当注重三个方面:良知、责任、美德。
法官要有职业良知。职业良知是法官必备的起码品质,对实现公正司法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法官,要像守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守护职业良知,坚定对法治的信念,做到敬畏法律、敬畏人民,严格依法办案,守护公平正义,绝不徇私枉法,做到问心无愧。
法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法官不但要认真办案,更要用心办案,要能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法官要有群众公认的美德。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要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仅在工作中,而且在生活上,都应当成为社会的模范。做到正直无私、善恶分明,诚实守信、表里如一,人善心慈、解民所需,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形象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努力做到让涉诉群众感受到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