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剪纸伴随着申奥脚步,带着中国民间艺术特色的文化底蕴正在走向国际化。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在鼓励创新的时代,作为民间艺术作品的蔚县剪纸理应突破传统市场管理模式,迫切需要法律保障。我国《着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着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就充分说明我国已经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纳入了着作权法体系之中。实际中,相关规定并未出台,造成了民间艺术保护遭遇法律层面上的障碍。比如美国迪斯尼公司利用我国民间故事花木兰创作的动画电影《花木兰》等,实际上严重侵犯了关于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苦于我国在民间艺术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滞后,导致主张知识产权面临诸多困难。在奥运环境下,蔚县剪纸应该如何保护?笔者结合民间艺术产品所具有的特点以及法律相关规定,作粗浅探索。
第一,合理确定剪纸艺术权利主体。着作权是一种私权利,只有明确了权利人,才会涉及权利行使与利益的分配。剪纸艺术作品,如果没有确定的作者,那么行使权利或权益保障就会是一句空话。因为蔚县剪纸艺术作品是已经在区域群体中存在了数百年的艺术形式,经过代代相传逐步演化形成,无法确定具体作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确定剪纸艺术代表人作为权利主体之一。在选择代表人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个艺术派别、各个时期的代表,还要考虑到延伸剪纸艺术的商业代表。主要理由是:剪纸艺术的形成与发展是由固定的群体推动的。这个群体由多个有代表性的个体组成,确定代表人物既要求代表有高度,还要代表有广度。权利行使仅靠某个人去落实难以支撑。如何确定代表范围?应以蔚县为中心地区,在工艺上具有画、刻、染等基本特征,进行生产、创造、传播剪纸艺术的群体中产生。代表要突出蔚县剪纸特色。有观点认为,要限制代表性人物数量,只将从事剪纸艺术的工艺人员确定为代表。我认为,这样的限制显得代表性人物范围过于狭窄,对于今后的权益保护可能受到影响,应当采取宽泛的方式较为科学。还有,《伯尔尼公约》第15条规定,对作者身份不明但有充分理由推定该作者是本同盟某一成员国民未出版的作品,该国法律得指定主管当局代表该作者并有权维护和行使作者在本同盟成员国内之权利。就蔚县剪纸艺术来说,与其指定主管当局,应当吸收代表人物来行使权利。理由是:代表人物更加熟悉剪纸艺术,了解侵权事实,利于权利保护。
第二、通过登记制度明确剪纸艺术客体。保护剪纸艺术,必须通过保护客体体现。我国《着作权法》对民间艺术作品采取的是自动保护原则,就是说即使作品没有登记,也不影响被侵权时受保护。究竟该保护什么,没有明确作品内容就无从谈起。由此催生了剪纸作品登记制度,在法律上以可识别的方式确定下来,为之后的维权打下基础。剪纸艺术作品,应当登记具体作品、作者、种类、起源或流行的区域、主要工艺特点、作品内涵及价值等等。登记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全方位体现作品内容。关于登记的方式,最主要的是保留样本,再辅助以语言文字、音像制品、电子数据等,使登记更加有立体感。有观点认为,登记应当确定时间限制,意思是确定1-2年时间,凡是在此时间登记的作品,就可以在未来的维权过程中得到帮助,否则不予关注。此项规定,旨在促使更多的作品得以登记,做到应登记而尽登记。但是,考虑到剪纸艺术源远流长,即使确定跨度时间较长,也有可能在确定的时间范围而未予登记。将未登记的作品排除在权利保护范围之外,没有法律依据。为此,在登记制度设立时,可实行奖励政策,政府出资给予登记的作品象征性的奖励,鼓励作者积极登记。有观点认为,将群体作品登记在个人名下,有过度保护个人权利的嫌疑。但是,从鼓励创新的角度分析,若不登记在个人名下,可能会阻碍创新,人人都等待他人创新,结果可能谁也不去创新。在剪纸群体内部,相互借鉴、抱团取暖最为常见,适当确定个人为权利主体,有利于增强个人的权利意识,推动剪纸艺术日新月异。登记之后要不要公示?有观点认为不能公示,因为涉及到文化遗产秘密。我认为应当公示,让群体之外更多的人有机会了解并得以传播剪纸艺术才是真正的上策,固步自封,不会有所发展与进步。
第三,适当确定权利保护期限。普遍认为,剪纸艺术所具有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应于作品创作个人紧密相关。有观点认为,剪纸艺术是群体的财产,群体成员是动态的、连续的,若给予有期限的保护,将难以确定期限的起算点;何况不设定期限,将有效阻止他人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剪纸艺术的不当开发或不合理利用获得更多利益。我认为,衡量是否确定期限,要有两个基本因素考虑:一是是否利于传承与发展。如果剪纸艺术不设定期限是为了内部发展,这是完全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化形势需求的。二是是否有利于权利保护。个人力量的薄弱直接导致群体力量的薄弱。如前所述,确定代表人物、登记个人权利主体等等,都体现了个人权利意识。赋予个人权利,实质上是赋予的群体权利。当然,个人权利不是无休止的。既要让个人有权利意识,又要让个人有公益意识。设定权利保护期限,旨在让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体现个人权利,之后的时间里,让作品走向社会,扩大应用广度与力度,使得剪纸艺术发扬光大,让世界人民充分享受文化遗产的魅力。具体确定多长时间,要根据蔚县剪纸艺术群体成员以及相关代表人协商议定,但至少要比作者终生加上死后50年(着作权法保护自然人作品期限)的期限要长一些。
在奥运环境下保护蔚县剪纸知识产权,明确剪纸艺术主体、客体及保护期限,其实际应用价值至少有三:一是以剪纸艺术作品为样本,通过设立相关基础性制度,创新蔚县剪纸艺术传承与发展的法治方式;二是明确权利主体、客体及保护期限,促使蔚县剪纸从业个体牢固树立产权意识、市场意识;三是有利于在国际化环境中营造蔚县剪纸维权氛围,积极预防侵权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