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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国清:法官的三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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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吕国清  发布时间:2013-05-28 15:30:11 打印 字号: | |
          庄子在其《养生主》中阐述了一种大的生命观和养生观,原文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他认为人有三个生命:肉体的生命、精神的生命和价值的生命。文中的“可以保身,可以全生”,所指就是对肉体生命的养生而言的;文中“可以养亲(引申为精神)”所指就是对精神的养生而言的;文中的“可以尽年”所指就是对价值生命的养生而言的。这种大生命观、大养生观的要旨是:以肉体生命的健康完好为基础,以精神生命的高尚追求为重点,以价值生命的薪火相传为目标,描绘了宏大的人生蓝图。这种磅礴大气的生命观、养生观,对于崇高的法官职业也有现实意义。审判是“公堂一言定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崇高职业,法官头顶庄严的国徽,手握神圣的法槌、身着庄重的法袍,代表国家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抑浊扬清,其生命的价值应当超越其肉体生命,弘扬其精神价值,创造其生命价值,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维护公平正义的崇高事业中去,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从而让生命的价值无限璀璨,让精神的力量万古传承,这样才不枉来人世一遭,才不枉当法官一回。

          法官也和常人一样,从呱呱坠地那天起,就具有了肉体的生命,只是经过自己的选择和追求,走进了法律的殿堂,从事了神圣的法官职业。法官首先是一名普通人,也不是的什么“官”,更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法官的肉体生命同样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法官的肉体同样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方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法官也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同时是具备生存能力和社会能力的生命体,他(她)或为人父母,或为人子女,或为人夫(妻),或为人兄弟姐妹,承担自己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从法官的职业需要来说,法官应当是健康、积极、向上的,应当有强健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充沛的精力、超强的能力,为实现自己的社会属性提供强大依托。从法官的社会属性讲,从底层说起,每个人都要从事一个职业来养家糊口,在职场或为领导,或为下属,或为同事,在不同工作岗位为社会创造应有的价值。从高层次讲,但法官不应只将职业当成谋生的工具,而应将其做为服务社会的手段,法官正在从事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正在建设的是法治的高楼大厦。肉体的生命有生有死,但法官的生命只能“重于泰山”,而不能“轻于鸿毛”,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法官的称号。正如保尔所就: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以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以碌碌无为而耻。或如网上的调侃 :你长不胖,对得起死去的猪吗?引申下来,深思下去,做为法官不能有所作为,对得起一生消耗的九吨食物吗?对得起消耗的布料、住房等生活资料吗?对得起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对你的培养教育吗?对得起国家给你的职业保障吗?法官不应只珍惜自己的肉体生命,而应跳出肉体生命的羁绊,为法律事业为生,为维护公平正义而死。法官肉体生命可以随着人的死亡而结束,但其精神生命和价值生命可以通过不懈努力,得到延续乃至永恒。

          臧克家在他的《有的人》长诗中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就一首精神生命的颂歌。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人的精神价值决定了他的肉体价值,一个人没有了精神,就是行尸走肉,就是一堆无用的碳水化合物。法官职业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岗位,一言一行不但代表职业的形象,还体现着法律的精神。对一名法官来说,比肉体生命更重要的是其精神生命,因为法官不但是安身立命的职业,更是创造精神财富的战场。法官应做到“美德良操百世铭,勤政廉洁两袖清”,其精神生命应体现在“忠诚、为民、务实、清廉”上,要做到对党忠诚,对民忠实,工作务实,操守清廉,让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再空虚,让法官形象更加高大,让法官职业更令人尊崇。从国外看,无数法官精英的高尚精神至今仍闪烁着光芒,我们对苏格拉底明知是恶法而从容服刑的精神而敬佩,为山口忠良法官宁可饿死也不食黑市粮食的精神而叹服(二战后日本因物资紧张实行粮食管制法, 做为执法者的山口忠良法官宁可饿死也不吃黑市粮食,并把粮食让给妻儿而被饿死),也为培根高呼法律名言而背后受贿的行为而羞愧。从国内讲,我国古代也有包公、海瑞等清正廉洁的法官,尽管他们是封建官吏,但他们刚正不阿、伸张正义的职业精神却世代传颂。当今社会也出现了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向世人展示了人民法官的精神胸怀。更有无数的法官英烈在前面牺牲了,他们的肉体已化为灰烬、化做泥土,但他们的精神永存,永远激励后人,这就是对法官精神生命的最好诠释。

          有了肉体生命的承载,有了精神生命的烘托,法官还应创造条件,将自己的肉体生命、精神生命转化为社会价值,用法律精神让自己的价值生命得到升华。在西方国家,法律的象征通常是双眼被布蒙住、一手拿天平、一手握宝剑的正义女神阿斯特莉雅形象,蒙住双眼表示拒绝诱惑和感情牵绊,天平代表正义,宝剑代表暴力,意思是说:有宝剑而无天平,不过是暴力;有天平而无宝剑,只是有名无实的正义,二者相辅相成,才会实现法律的价值。在中国的法律语境下,法官最早是以獬豸为图腾。獬豸是古代传说中俗称“独角兽”的神兽,独角兽“性别曲直”,“能触邪佞”,“触不直者”,“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这可以看成是中国法官的图腾。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就是这道战线的尖兵,其价值生命在于公正执法,不做权力的附庸、金钱的奴隶和人情的奴仆。法官的生命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尽绵薄之力。从具体价值上讲,法官可以通过审判案件,让犯罪行为得到惩处,让濒临分手的夫妻破镜重圆,让闹矛盾的生意伙伴握手言和,让动荡的法律关系走向平和……从法官的普世价值讲,法官生命价值在于通过其公正无私的审判,让公平得到彰显,让正义得到伸张,让群众得到安宁,传递社会的正能量,消除纠纷的负作用。君不见,古今中外那些传世的名案,虽然你可能记不住办案法官的姓名,但案件渗透的法律精神却万古流芳。永难忘,老百姓口口传颂包拯、海瑞等不畏权贵,为民作主、断案如神的清官,在历史长河中流传的不但是他们的英名,更有其审理案件中体现的公平正义价值。法官职业是平凡的,终老一生也未必能创造传世名案、神探清官那样的经典,更多和是审理普普通通的案件,在每个司法个案上体现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大厦添瓦增砖。法官的崇高价值在于甘当通向公平正义的铺路石,铁肩担正义,妙手铸法魂,让群众感到人民司法的温暖,让社会感到公平正义的力量,将法治精神的价值永驻世间。

          法官就是一支蜡烛,以肉体生命为蜡,以精神生命为捻,以生命价值为光,燃烧自己,温暖社会,守望法治的田野,照亮法治的征程,同时也让自己的生命一步步得到升华。从崇高职业的站位讲,法官的生命已不属于自己,应当属于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团队、自己的职业、自己的时代!法官是社会的精英,“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应成为职业追求,没有任何理由糜费自己的生命,而应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壮美的生命颂歌!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应当壮健自己的体魄,守住自己的生命线,递发自己生命的活力!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应当治好自己的精神“病”,抖起自己的精气神,打造出自己的精神价值;一名崇高的人民法官,应当摒弃世俗价值的负担,坚守法官职业的崇高,创新灿烂的社会价值。

          人生有涯而知无涯,法官生命有限而精神价值无限。法官具有自然人、社会人、法律人三重属性,相应的就应当有肉体、精神、价值这三重生命。这三重生命如同三级台阶,需要法官在职业生涯中勇敢登攀。法官的生命弥足珍贵,所以应守住生命的底线,前进一步是崇高,退后一步是贱卖;法官的生命需要升华,上升一步是贡献,下降一步是颓废。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以正确的人生观为指引,以“三个至上”为座标,以人间正道为方向,让肉体生命回归自然,让精神生命生生不灭,让价值生命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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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吕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