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一个雨后的早晨。清晨的街上褪去了白天的繁华和喧嚣,仿若刚开拓的新城一般,有一种肃穆的宁静。我骑车沿着马路飞快地走着,微湿的空气佛过脸庞,风声在耳边嗖的掠过,在十字路口的拐角处,我习惯性的减速,眼角一瞥,看到了他。
他体型瘦削,低着头的侧脸是细而长的皱纹,皮包骨的脸和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是黝黑的,泛着终日被太阳晒着的光泽。上身穿着工作服—一件橘红和亮黄相间的坎肩,戴一顶相同颜色的帽子,穿一件涤纶裤,那是儿时记忆中父母身上常见的布料,随意的坠在瘦长的脚踝上,脚上是一双破旧的军用布鞋。他低着头,一手拿簸箕一手拿笤帚,正在归拢前一天叫卖生玉米的人扔掉的玉米包,因为下雨的缘故,玉米包的叶子混着泥土黏在湿漉漉的地上,他认真而费力的挥动着笤帚,在他所过之处,路面干净而清爽。
我突然一阵感动。清晨的大街或许没有几个人会注意到他,他低头认真的样子,外面的世界好像与他隔绝了一般,心里只有脚底的路面和所过之处的清凉。我不知他们工资几何,在别人尚在沉睡的每一个清晨,在喧嚣过后华灯初上的每一个傍晚,都有他们默默清扫路面的身影;我不知人们是否注意过他们,是旁若无人的走过还是掩住口鼻的快速离去,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带给我们干净的路面和整洁的市容。
我代表这个城市向您敬礼,简单平凡的你们昭示我们时代欣欣向荣的气息,质朴无华的你们定义着人生的自尊、自强和自立。您让我自省,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工作,不努力生活!
谢谢您,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