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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法庭条件艰苦,工作压力也大,是什么动力让您在法庭一干就是26年? 赵敬宏:我待过的法庭条件都不大好,最愁的就是吃饭,大家轮流做,可谁也不怎么会做,都是对付着吃。法庭生活非常单调,常年在下面奔波,又苦又累。我也产生过离开法庭的念头。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感触颇深:一位老人的儿媳带孩子离家出走,儿子在家痛不欲生,全家不知该怎么办,老人就来法庭咨询。我听后,骑自行车跟随老人来到女方娘家,又同女方父母去找女方。经做工作,女方回到了男方家,男方家人跪地向我表示感谢。我本来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群众却这样感激我,我很不安,此时我才体会到群众多么渴望法律,多么需要法官的帮助。于是我放弃了离开法庭的想法。我生长在农村,从骨子里就对群众有感情,在工作中,这种感情不断升华。26年来我付出了许多、失去了许多,但我得到了我认为是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人民群众的认可,人民群众的认可对我来说既是鼓励又是鞭策。 记者:有人认为甘愿扎根基层是“胸无大志”,您如何看这个问题? 赵敬宏:我也听过类似这样的话。人各有志,而且应该有大志。什么是大志?一两句话难以说清。但必须指出的是,之所以有人认为甘愿扎根基层是“胸无大志”,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看到基层法庭和基层法官的重要作用。我算过这样一笔账:一起婚姻纠纷,可能关系几个家庭的和谐与安宁;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可能关系几个大家族的和谐与安宁;一起土地纠纷,可能关系一个村的和谐与安宁。26年来,我审结了4000多件民商事案件,涉案的原、被告数以万计。这4000多件案件又关系到多少人的和谐、多少人的安宁?所以我认为,我们处理的是鸡毛蒜皮的家务事,但我们维护的却是和谐和稳定的大局。要说“大志”,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大局不算“大志”?正因为如此,每当平息一起纠纷我都特别高兴,特别有成就感。我虽然没想过去当大官、发大财,但用自己的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我感到很自豪。所以,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认为自己扎根基层是值得的。假如时间能倒转,我还想在法庭再干26年! 记者:您认为作为一名法官怎样做才能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 赵敬宏:体现司法为民不是制定几条措施、喊响几句口号就完事大吉了,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这就要求每位法官必须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工作中我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一要有责任心。群众有求于你,你不能马马虎虎,不能推诿扯皮,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尽心尽力地去办。二要有公心。对待当事人要一碗水端平,要一视同仁,不能有远有近。三要有诚心。任何时候都要尊重群众,真诚地和群众沟通交流,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要有耐心。化解矛盾纠纷不能急躁,要和风细雨,做思想疏导工作要不厌其烦,要深入细致。五要有信心。遇到棘手案件后,要知难而上,多找解决的办法,功到自然成。六要有爱心。这点最重要、最关键。没有爱心,前几个“心”都等于“零”,司法为民就是一句空话。爱心源于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有了深厚感情才能视群众为亲人。 记者:您刚刚获得河北省“十佳亲民法官”的殊荣,您是怎么看待荣誉的? 赵敬宏:这些年我不过是做了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全省乃至全国,还有很多扎根基层、默默无闻的优秀法官,我与他们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被评为河北省“十佳亲民法官”后,我一定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回报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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