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与电视台合作拍摄普法节目,录制一个团伙抢劫案件的当庭宣判现场。这个团伙在3个县市疯狂抢劫,手段非常残忍,可12个被告人中,十七八岁的占多半,最大的才23。其中一个小伙子一直好奇地瞄着我们摆弄设备,设置机位。就象所有第一次面对新鲜事物的年轻人一样,他突然笑了。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当庭宣判时,他被判十七年。听到判决结果,他用痉挛的双手抓住自己的脸,开始无声地抽泣。
那一笑一哭,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经常会跳出来,究问我一个问题:我们的法律,怎能只是日常生活中陌生的一纸文本、判决后凛然的一纸文书?怎能只是事前被漠视、事后被畏惧?我们的司法,应触及怎样的深度?
司法的深度,是直抵人心。
由于工作原因,2011年,院里凡当事人送来锦旗、感谢信的,都由我来写宣传稿。年末,一封普通的感谢信中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张法官,你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真正有责任心的人”。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再审离婚案件,但背后是一个再婚家庭夫妻、继父子之间互为原被告、已达五年的家庭纠纷。最终,女法官凭责任心和韧性,彻底调解解决了这个家庭的所有矛盾。一个普通的法官,用自己朴实的情感和渗透于司法工作每一个细节的为民情怀,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事人的人格和价值观;一个普通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官的努力,使司法效果触及当事人的灵魂——直抵人心,这不正是司法应有的深度?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深度,并非不可企及。
司法的深度,是让法律信仰植根人心。
又是由于工作原因,2011年,我与全国模范法官任秋华有了更多近距离的接触。疑难复杂的二审案件,调解率却连年超过80%,她付出的艰辛和诚意可想而知。我一直在默默观察,试图弄清,驱使她一如既往倾心付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要让群众通过我们的工作对法律产生一种高度的认同和由衷的信仰”,她如是说。对她来讲,这是最不容质疑的理由。
2011年,曾把《南方人物周刊》上一篇名为《救赎》的文章反复读了好几遍。文章讲述女检察官杨斌与一个溺杀亲生女儿的女犯之间的故事,杨斌用人性的目光审视女犯,看到了个案背后隐藏的社会原因和现实背景,她放下个人得失,担当起社会责任,用五年的关爱实现了对女犯及其家庭的救赎。我相信,当杨斌用法律的光芒引领这一家四口走出心灵的阴霾,法律,已成为他们内心共同的信仰。
司法的深度,是以公信赢得人心。
2011年,詹红荔走进公众视野。品读詹红荔,感觉她“案结、事了、人和,逗号、分号、句号”的比喻非常精到,它表达出的人民法官对审判理念的准确理解也令人叹服。小小一个比喻,给我们的,却是关系人心向背的启示——不能把案子办成句号,后面就有可能出现问号,惊叹号,甚至无休止的省略号,而这个过程,就有可能成为司法公信力遗失的过程,更可能成为司法背离群众的过程。唯有“人和”,才是检验司法公信的标准。群众在法律的规范、保护和指引下,恢复健康、祥和、有序的生活状态,这样的司法,才真正划出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才会真正赢得人心。
司法的深度,2011,我似乎探寻到了答案。我想,2012,关于它的思考,仍会是我出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