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引发社会关注的一系列财政热点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解答。对于媒体报道的部分单位年底乱花钱现象,这位负责人强调,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11月15日《京华时报》)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种反常识的政府采购现象在“花完预算”的动机下,竟然演变为一种每年上演的常态。每年年底财政结算时,总有一些单位因为钱没花出去,在搞突击花钱。因为今年的钱如果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作用下,财政浪费于是成为一种变态的官场“美德”。
财政部表示要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在地方能否落到实处是关键。作为一种预算病,财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跟着媒体曝光去严格落实都有困难,对于整体的年底财政支出低效率,更是基本无能为力。其实,真正负责替纳税人管好钱袋子的,不只是财政部门,还应该是各级人大机关;遏制“年底突击花钱”最有效的手段,不只是财政部的禁令,而且有人大代表的否决。
“年底突击花钱”之所以年年如是,最根本的原因无非两个方面:一是预算的软约束。预算编制不够细致,非但不能像香港那样细致到桌椅板凳,有些“其他”项目甚至粗放到千万元,这无疑给相关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留下了巨大的随意空间。换言之,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过于宽松,本身就是非年底突击不能花完。
二是决算的软约束。审核政府决算对于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一个严格的考核,不关注花钱的质量,只关注花钱的数量,并以之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参考。明知突击花钱年年存在,却没有与之相应的突击审计、突击监管,除了少数偶然被曝光的案例外,年底突击花钱因为可以成为一笔糊涂账而没有风险只有好处。
显然,无论是预算的软约束,还是决算的软约束,都需要人大机关的监管来发力。既然是年底突击花钱,花钱的质量和效率想必不会高到哪去,人大机关在批准政府决算时,应该对低质量的突击花钱提出质询,指出不合理的支出项目并要求政府部门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就要在批准下一年度预算时有所削减。
唯有当“年底突击花钱必然导致下年度预算削减”的预期成立,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才能有所改变。否则,越是年底突击花钱越是能免于下年度预算缩水,那么年底突击花钱就无法得到遏制。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因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而未能花完预算的,倒是可以考虑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予以适度奖励。
遏制年底突击花钱另一个监督力量是广大公众。不仅政府预算要公开,政府决算同样要公开,唯有这些信息公开足够规范足够细致,低效率的年底突击花钱才无法在众目睽睽下遁形。到那时候,年底突击花钱才会成为一种不明智的愚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