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确立并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建议,赢得了广泛赞同。他认为,应以“民富优先”为改革导向,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力,扩大改革参与,转变政府职能,解决老百姓公共需求旺盛与公共产品短缺这一主要矛盾。
笔者以为,唯有确立“民富优先”大战略思想,共同富裕才能从理论走向现实。无论是社会发展还是改革攻坚,其最终目的都应落在改善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而衡量发展和改革的标准,就是人民生活水平是否得到切实的提高和改善。纵观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社会实践,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已成世界经济大国,但国富了民并没有跟着优先富起来,一是人均GDP世界排名仍很落后,二是居民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换言之,“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实现了,但共同富裕的目标还远未实现。
这一现象缘于“国富优先”的战略决策,然而国富并不自然民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税费高社会福利低,结果是国富民不强。另外,我们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却没有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富且富穷且穷,“马太效应”已现。我国内需不足的关键问题,就是老百姓并没有真正富起来,只有少数人富,多数老百姓是“被富裕”了。
老百姓需要的是真富裕,而非“被富裕”,现实是高税费和分配不公无法让老百姓真富裕。要让老百姓真富裕,必须加大税务改革力度,切实降低税负,并千方百计增加和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比如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额和提高最低工资。而这一切须有“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因为如果没有这一导向,仍以维护某些利益集团为出发点,改革只是修修补补,或是老百姓得小利而某些利益集团得大实惠,不仅不会有民富,还会拉大贫富差距。虽然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但民富是终极目标,在实现国富的基础上,“民富优先”应该成为我们的明智选择。
在笔者看来,“民富优先”就是要一切以“藏富于民”为目标,一是大幅度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分配比例(包括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即让普通老百姓分享社会财富增长的盛宴,而不是让老百姓不拿或象征性地拿一点,致使一次分配不公、二次分配再不公;二是财政支出除了支持政府正常运转外,应投向公用事业和增加人民收入与福利的项目,而不是现在的很大部分被用于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和腐败浪费;三是严防某些利益集团的干扰,不能让他们阻挠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总之,只有以“民富优先”为改革导向,使“民富优先”有了制度保障,共同富裕才能真正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