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家和网民们的质疑声中,百度公司对文库文档进行了清理。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有侵权之嫌的作品仍然藏身在百度的各个角落。在互联网上,涉嫌侵权行为的也远不止百度文库一家。文艺创作“百度式侵权”,不仅侵犯了作者的着作权,也挫伤了创新的动力,其害之大,值得警惕。如何真正让监管落到实处,值得反思。
且看这些例证:本是起点中文网版权的魔幻小说《星辰变》,目前藏身到了百度文库的“幼儿教育小学”板块;最近网络流行小说《吞噬星空》,在3月31日又被上传到百度文库;本是17k网站版权的作品《狩魔手记》,在百度贴吧里被逐章贴出,供人免费阅读……事实上,互联网上涉嫌侵权的远非百度文库一家,仍有不少网站在提供各种影像、音乐、文学作品的免费阅读、下载,有的甚至将他人的劳动成果直接拿来销售、牟利。
网站经营管理者对明显有侵权之嫌行为视而不见,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所谓“免费和共享”的互联网文化,无非是缺乏说服力的托辞。互联网文化共享,应该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共享,也应该是尊重劳动价值的共享,更应该是规范自身行为的共享。违背社会公德的网络行为同样将受到公众谴责,触犯法律的则将受到依法制裁。
绝不能低估网上侵权盗版的严重后果。表面上,读者免费读一章被侵权复制的作品,只是让作家少了几分钱的在线阅读收益,似乎无伤大雅。然而在短视的“免费”背后,整个社会将付出长期的沉重代价,那就是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被持续侵害,文艺创作的动力枯竭,影响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建设进程。届时没有赢家,所有人都将是受害者。
我国正致力于促进文艺大发展大繁荣。当前,网络电子文艺作品市场方兴未艾,有分析认为仅手机阅读市场的规模两年后就将超过60亿元。这一新兴文化市场正处于规范秩序、完善监管的关键时期。只有用心呵护文艺创作者的积极性,维护其合理合法收益,探索出一条规范、互利的网络版权保护模式,才能引导文艺市场健康发展。否则,文艺大发展大繁荣也将无从谈起。
应当看到,我国已出台了多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而侵权盗版行为仍屡禁未绝,是由于多方原因造成的:一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形成“倒挂”局面,一些着作权人无奈放弃维权;二是互联网发展迅猛,一些参与者的法制意识仍显不足。为此,应对那些肆意侵权的网站加大整治规范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为正当维权行为提供便捷通道,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网络参与者的法制意识,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公众自觉的行为。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正在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2010年以来,国家开展了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双打”专项行动,到今年3月上旬,全国质检系统已检查产品生产企业8万家,查获违法产品货值3.7亿元,显示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和决心。只要有关部门切实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舆论正确引导,把维护文艺作品版权的“攻坚战”持续开展下去,类似“百度式侵权”现象将因缺乏生存土壤而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