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国务院规定,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但是,作为都市职业女性,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这“半天”的假期呢?昨天,本报微博上的一项小调查显示,7成多的职场女性享受不到这半天假,还有不少女性表示压根儿就没听说过还有休半天假的权利。
“调查一下,女同胞们,你们能享受到这半天假吗?”昨天下午,本报在新浪微博上展开了一项小调查,短短一个小时内,转发量就达到151次,还收到了103条评论。记者统计后发现,71%的网友表示“不放假,也不补休”:“没有!强烈要求放假”、“没有,今天第一次听说,还有这个假”、“有这规定?单位至今没动静啊?”5%的网友表示“明天不放,以后补休”。不过,大约24%的网友“竖起”大拇指,表示“会放”:“我们公司给女同胞放假半天,而且还有礼品拿”、“我们放假,组织去泡温泉,额外的福利是发了一些卫生巾”、“我们也有假,一起去春游”。
“单位不放假,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投诉?”“没享受到这半天假,有加班工资吗?”昨天还有不少网友给本报留言。为此,记者专门咨询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专家。据专家介绍,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属于法定节日。在三八妇女节这一天,如果是工作日的,则对妇女放假半天。但是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是一个倡导性节日,这种“法定节日”与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这样的“法定节假日”不同。“法定节假日”是国家强制单位给员工休息的日子,如果没有特殊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休假,否则就要给3倍的加班费。“法定节日”,通常没有强制休假的规定,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