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着亿万人民的热切期待,肩负着继往开来的光荣使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全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是,共谋发展,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201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开拓进取,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办好了一系列喜事,办妥了一系列难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改善民生成效显着,各项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十一五”画上了圆满句号,为迈进“十二五”奠定了良好基础。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紧紧围绕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制定和修改了一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在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民生工作监督中,创新和完善了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取得良好监督实效。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对外交往积极展开,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新贡献。
2010年,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这一法律体系,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凝聚了全党全国的集体智慧,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历史的机遇稍纵即逝,中国的发展不进则退。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人大工作任务艰巨,大有可为。只有充分发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只有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汇聚民意民智的工作优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切实把“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好、实施好。
2011年,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启始之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创新立法工作思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一定能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好、完善好。
历史使命光荣艰巨,人民期待殷切厚重。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勇敢应对各种挑战,奋力排除各种干扰,用这一个5年的团结奋斗,交出一份无愧时代和人民的答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聚起科学发展的共同意志,同心协力,奋发有为,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