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片言只语不能对抗基本事实

        —— 一个来访案件得到的启示
        分享到:
        作者:王惠  发布时间:2011-01-24 15:29:03 打印 字号: | |

           

        刚到单位楼下,就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说家里有个亲戚是尖岭村闺女户拆迁补偿事想起诉,让我帮着看看有没有道理。马上意识到,这肯定是一个极为敏感的案件,这个案件的表态需要十分慎重,既要对来访者负责又要考虑村民的整体利益和村里的稳定,决不能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久,来访者如期而至。我先看了的证据:2004年尖岭村两委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2005年让她按平价购买两室一厅的楼房,承诺书上有村两委领导的签字,并加盖了村党委和村委会的公章。在该份书证上还有当时村领导的说明:本户按民心河待遇执行”,从字体看与承诺书不是同一时间形成。其他证据都是后来村干部出具的说明性书面材料纵观这些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是一个不清晰的事实。为了还原基本事实,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询问了当事人个问题:一是民心河待遇是什么含义。她说是修民心河时被征用宅基地的户当时给了160平米的平价安置房。二是按照村里的安置补偿方案,她是不是属于应当给予补偿的户。她给予了肯定的答复,村里制定了补偿方案,她的情况属于闺女户,按补偿方案的规定应给予80平米的平价安置房。三是家里有没有老宅,是不是万达广场征地时拆的。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家里的宅基地是祖宅中分家析产的,由于宅基地不规整,一直未盖房子,在05年后村里的承诺未兑现的情况下才经村里口头同意盖起了房子,在这次万达广场开发建设中拆的。四是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同样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她说当时村里和办事处的干部说先给80平米安置,民心河待遇以后再研究。所以她就签了协议拆了房子。这四个问题的回答使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晰起来,但做出判断还需要综合关键的证据定夺,为了慎重起见,我让当事人把现有的证据暂时放在我这里,并拿来和村里的协议看一看当事人走后,我反复甄别了现有的证据,除了村里的承诺书,其他证据都是事后形成的间接的说明性的证据,是为了说明当事人盖房子和当事人可享受民心河待遇的情况,而且该证据是原村干部个人出具的证据,不代表村委会,不论从证据的形式还是证据的内容,都不是证明基本事实的直接证据。所以这些证据基本没用证明力。这样以来,关键的证据就在于承诺书上的说明性文字的证明力如何但其形成的时间和背景还是个空白。下午,当事人拿来了和村委会的协议,我看到协议定的很清楚,第一条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第二条是按闺女户对该户进行安置安置标准是80平米。没有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接着我询问了承诺书上的说明性文字的形成时间和背景,当事人说是在承诺书上承诺的安置期限到期后,由于村里没有兑现的楼房因而同意其在自己宅基地上盖房并承诺将来按民心河待遇安置,但从说明性文字的内容看,它与承诺书中表述的内容具有前后承接关系,所指向的事实是一个,只是内容有所变动,从性质看,它是对承诺书内容的变更,但这个变更是村干部个人的签字,其属于个人的承诺,不是村委会的意见,是否经过了村委会研究,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佐证,所以这份说明的证明力是十分薄弱的。即使当事人能找到证据证明该意见是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的,但后来的安置补偿协议则是对该意见的又一次变更,纵观整个过程,基本事实是当事人围绕房子的事与村委会进行了多次协商,这是一件事的前后不同的形态,最后的协议是对该事件的最后确定,所以,只要当事人和村委签订了最后的协议,这件事就已经经过数次变更而尘埃落定。所以,当事人再翻开前面对其的承诺要求兑现是站不住脚的。这就是片言只语不能对抗基本事实。一件事的过程往往是多个民事行为构成的,案件的一个个事实是相互联系和一脉相承的如果只看到一点不及其他,那么案件的结论就是不符合事实的扭曲的结论,这个结论作为了解事实真相的当事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我把对这个案件的分析和判断给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当事人听明白后感到很失望,但还是心存侥幸,说如果不出示最后和村委会的协议能不能赢,看到她期待的眼神,我不忍心让她彻底失望,最后只好告诉她:“你可以试一试”。但是从内心来讲,我并不希望她走入诉讼,因为不切实际的希望最后终究还是失望,而且那时的失望是在付出了诉讼成本之后。冥冥之中我觉得还有进一步说服她的机会,但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她需要有一个接受的心理过程。我知道她是带着希望,希望我给她一点信心。但,给她希望我无法说服自己的良心,这个诉讼显然是违背基本事实,以片言只语为立足点的诉讼,如果我贸然给她信心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随后,她重新修改了诉状,到立案庭去立案。

        第二天,当事人又来到我办公室,说立案庭不给她立案,看是否能给立案庭说一下,我有些诧异,但没有立刻协调立案庭,而是问她是什么原因不立案。她说立案审查的人问她有没有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就不能立案。我立刻明白,立案庭是从村民自治的角度来审查的,这倒是一个说服她放弃诉讼的一个契机。我说,立案庭的法官是从民事审判一线调过来的,他们有丰富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所以一下就能看到案件的本质。立案庭之所以要求出示拆迁补偿协议,是因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享受拆迁补偿的依据,村委会有权利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决定对哪些人给予补偿,对哪些人不予补偿,如果没有协议就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不属于人民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的受案范围,所以立案庭不予立案。听了我的解释,当事人默然了,我看时机成熟就进一步给她阐述了我对该案的看法,给她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通过办事处、村委会协商解决。最后,当事人放弃了诉讼的念头。

        通过这个案件的接待,我得到几点启示:

        一是当潜在的当事人准备诉讼来咨询的时候,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盲目的支持其诉讼的愿望可能会让他陷入诉讼的围城。因为进入法律程序后,对事实的确认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控辩和观点,在诉讼前是很难预料到的,一定要把诉讼的风险充分给当事人提示到。不能让当事人满怀信心来诉讼,结果却陷入诉讼的泥潭不能自拔。

        二是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法官审理案件首先环节。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案件的根基,没有这个根基案件就容易走偏。对基本事实的把握是做出正确判断的重要基础,开庭审理的第一个程序就是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官的问和当事人的答,弥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之间的事实缺口,让基本事实更清楚,让案件的脉络更清晰,掌握了基本事实,案件的出入就不会太大,就不容易出现一个案件在结论上的截然相反。查明事实也是与当事人对话所必可少的平台,法官将事实真相挖掘出来当事人才能心服口服。在事实不清晰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主动的,法官是被动的,当事人在暗处,法官在明处。案件主体的主颠倒导致的是案件的扭曲

        三是配合默契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最有效手段。在人员无法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的唯一手段是相互之间的良性配合,在上述案件中,如果没有立案庭的严格审查,当事人就一步跨入了诉讼程序,造成村民和村委会孤注一掷的较量,不论谁胜谁负都难以取得好的社会效果,并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工作中的配合及于我们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一个单位是一个群体,就像一个蚁群、一个蜂群,这个群体就是一个松散的生命,每一个个体只是一个细胞。据科学研究,少数的几个蚂蚁或蜜蜂是不能生存的,因为它们在一个群体中担当着不同的角色,没有大脑的指挥和相互之间的联系就不知道该怎样行动。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没有相互之间的配合,这个群体就没有生命力,相互之间的内耗只增加GDP,不产生经济效益。

         

         

        来源:河北365bet现场走地盘_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_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网
        责任编辑: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