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些年来,“以人为本”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政府施政的宗旨,也成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理念。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上,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表示,中国的人权发展是建立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基础上的科学发展,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
“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也正是“以人为本”这一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中国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面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进展的30多年。一组数据可以佐证中国在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进展:1978年到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超过12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三。全国人民的生活质量显着提高,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57%以上下降到36.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67%以上下降到41%。
中国的人权发展思路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曾经吃不饱、穿不暖的中国人深知,只有快速而优质的经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权。发展权是基本人权,离开发展的人权保障只能是无源之水。
2009年,中国政府发布了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中国重视保障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同时也依法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把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贯穿于政治文明建设之中。今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选举法,完善了选举制度,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中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中国宪法,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承诺了保障人权的义务。
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有目共睹。中国政府不能接受一些西方政治人物和媒体漠视中国人权的进步,更不能接受以人权的名义不顾事实对中国横加指责。同时,中国政府也并不讳言,由于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平衡,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正在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更大成果,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几个月前,中国发表的最新一份人权白皮书指出,充分实现人权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一如既往地为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