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涉农审判工作专题调研。院内审判人员分头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家中,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准确把握“三农”对司法的需求,以应对新形势下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二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农业生产和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最大限度保护农民权益。三是全力打造便捷诉讼渠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农村发展前沿窗口作用,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把庭开到田间地头,使不少案件在送达当中或经过一次开庭就得到调解解决,节约了诉讼成本,方便了群众诉讼;继续执行对农村困难群体缓交、减交及免交诉讼费用案件的做法,保证让每一位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四是加大扶贫帮困力度。抽调专职人员到扶贫点进行帮困扶贫,了解社情民意,努力帮助所在村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参与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对事关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农民利益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并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综合解决,使信访量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