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的能动性。勤走访、多调研,及时了解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完善便民机制,强化利民措施,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树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思想,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判质效考核,对案件实施全面动态监控,大力开展“阳光审判”、“透明办案”活动,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杜绝瑕疵案,力争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三是强化案件调解。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调解,用真心耐心诚心打动当事人,在法律与情理之间搭建桥梁,抓住主要矛盾,找出根本原因,把工作做深做实做透,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审理中,主审法官认真履行释明义务,耐心细致地讲解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根据;裁判后,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执行中,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迅速执结。同时,对出现的信访案件吃透案情,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强化监督,注重发挥好审判执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大力倡导做平民法官,把握社情民意,以群众看得见、能实现、易于接受的方式解决矛盾问题。同时,提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善于调解的能力,引导群众理性解决纠纷,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积极参与少年犯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着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预警机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