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出台了《立案、结案及审判信息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等十一项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案件审判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审判过程中容易出现瑕疵的环节,特别关注和抽查法定审限内审结的案件,对人为拖延造成案件不能及时审结的要通报批评。
三是坚持全面评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在全面评查案件基础上,重点抽查一些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审判结果。
四是加强与案件承办人的沟通。对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错误,先与承办人沟通,充分听取承办人的意见,做到错误及时改正,如承办人对评查结果不服的,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是建立通报表扬奖励制度。对审判质量长期较高,审判效果较好,多年无群众投诉案件的承办人要进行全院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是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这个平台,进一步实现网上办公和无纸化办公,对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网上全程监督,质量评估。对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实现网上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