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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藏獒咬伤11人 主人现身 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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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5 07:53:36 打印 字号: | |

            5月17日,栾城县鑫源街上,一条藏獒咬伤数人后被激愤的群众击毙。昨日记者获悉,伤者数字已经增加到11人。

          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除了众多伤者依然无法正常行走,更让他们难受的是,虽然找到了狗主人,却无法得到哪怕一句“对不起”,更不用说赔偿了。

             -伤者讲述  11伤者人均花2000元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栾城鑫源街,部分伤者自发集中到一家商铺。他们当中,两名伤者还需要借助拐杖才能挪动,其他人伤势略轻,但也跛着脚不敢用力。

          伤者之一的韩建刚(化名)拿出一份整理好的名单,这是在石家庄市卫生防疫中心和当地街坊中广泛搜集来的受害人名单,上面写着的11位伤者中,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24岁。他们的伤口从肩膀到小腿、从脚腕到脚面不尽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注射了狂犬疫苗,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针剂,每个人的药费都超出了2000元。

          受害人找到狗的主人

          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后来受伤的人们得知第一位伤者看到了狗的主人。第一位被狗咬伤的老人李明亮(化名)说,当天正在街头溜达,一只黑狗跑到他跟前咬了他一口,他一回头看见狗的身边跟着一个男子,“我拎着裤腿问他,‘是你的狗’?对方回答‘是’。”该男子没有理会李明亮的责问,直接去追跑远的狗。

          李明亮也是在其他受害人找到他时才知道,这只狗在随后的两个小时内连续咬伤了另外10人,自称犬只主人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

          李明亮说,当时这只狗出现时,其主人并没有牵着狗绳。

          韩建刚说,19日,伤者将找到的犬只主人的信息反馈给警方。当天下午,栾城县城区分局一名民警携带着宋姓男子的照片给李明亮辨认,确定了他就是狗的主人。然而从19日下午开始,受害人再也得不到关于此事件的进展。

          “现在别说赔钱的问题,你养的狗咬了这么多人,道个歉不过分吧?或者你告诉我们,你家的狗有没有做过防疫,是不是有病,让我们放心也行!”韩建刚代表大家说。

          -警方说法

          如何执法难住警察

          受害人在得不到解决后,更多地将怒气转向了他们曾求助过的警方。“我们提供了线索,怎么还没进展?”韩建刚质疑。

          昨日,记者在栾城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办公室,见到了处理当日恶狗事件的尹志江。

          尹志江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翻到第七十五条给记者看: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没有一条法律法规,可以让我们对此进行立案。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我们接到群众的线索后,也一直在调查,但对方(宋某)接到我们电话后,并没有到分局协助调查。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尹志江解释称。

          伤者质疑

          郊县养狗管理是空白?

           警方的解释,显然不能让受害人满意,韩建刚找到2008年8月1日实施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市)、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许可制度。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下列品种:烈性犬及其他具有攻击性的犬只。

           “我们被咬的地方就是县政府所在区域,这应该是重点管理区,养这么大的恶性狗伤人,没人管说得过去吗?”韩建刚说。

           “这里还规定,犬只干扰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制止;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现在我们不要钱,我们要命。这狗到底有没有狂犬病?”韩建刚的疑问没人回答。 

          咬人恶狗到底有没有病?

            据韩建刚介绍,恶狗被毙后,警方将其尸体拉走处理。昨日,尹志江向记者证实此事,尹志江称,警方本打算将犬只的尸体转交动物检疫部门进行化验,但通过栾城当地的动物检疫部门和石家庄市动物检疫部门沟通后,他们被告知,石家庄无法进行此类检验。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上述信息属实。该中心副主任强慧勤介绍,目前全国仅有长春兽医大学的实验室可以进行狂犬病检验,需要送检可疑犬只的脑子。

            而昨日记者获悉,这只肇事狗的尸体因保管不慎,已腐烂被埋。

        来源:燕赵都市网
        责任编辑:武文静